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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補習班 於 2010-12-10 19:18 編輯 知名部落客之薦證行銷 一 前言 廠商推銷商品近年來常常找名人代言或推薦,爭取消費者的信任,不但成為電視廣告手法,針對網路行銷部分,則是委託網路寫手、人氣部落格撰寫推薦文章的作法。
(詳細全文) 廣告商在人氣部落格內刊登廣告,其廣告誇大不實,而人氣部落個深受網民信賴,如同對廣告商品代言,應視同薦證式廣告,部落格版主也應對刊登在版上的廣告負責,不能置之於不顧。
1.部落格吸引人氣 有名氣的部落格,其內容新鮮有趣,如:人氣部落格彎彎,蠢蛋三姐妹,及筆者常去的鬼門圖文誌。用心經營的部落格,目的在於分享自己的心情及作品,希望成名,也希望有大人氣。也有不少的網友利用部落格成名的例子,如: 個人意見作者: 陳祺勳,他評鑑時尚的幽默文筆,讓他在網路上爆紅,他的強項是把一個人或一件配件聯想成其他物品,而那個點多是超級爆笑的新觀點。 2.廠商紅眼薦證行銷: 廣告商利用網名對名氣部落格的信賴關西,薦證行銷,其廣告內容多為誇大不實,部落格版主應負起連帶責任。 消基會表示: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規定「部落客如收酬勞或類似酬勞而撰寫見證文章,視同替產品宣傳,必須揭露與廣告商之間的關西,如果沒有依法揭露,最高可處美金1.1億元!」但台灣至今沒有相關法規約束,成為管理漏洞。 3.心得: 部落格作為廣告宣傳手法越來越低級。絕大部分部落格都有誰來我家功能,部分不肖人士會用美女圖騙人連去看他的網誌,利用誰來我家功能,讓別人的部落格變成他的推廣工具。筆者的部落個功能顯示9格參觀人頭像,其中有5~6個都是那怪怪站台,而且都是美女圖,索性把那功能給關了,否則成為不肖人士的推廣工具。 有感而發 網路上的東西啊!要小心啊!小心被騙騙去! 現在的人,除了錢,甚麼都不負責任,詐騙集團又一大堆,手法推層出新。經驗談啊,筆者就是心太軟(說好聽點),說難聽點就是太笨了。以下提供本人被詐騙的經驗! (一)ATM詐騙:以緊急事件為由,命你趕緊去操作ATM。損失金額三萬多 (二)遠傳電話詐騙:說送手機,其實要推銷門號不講。推銷員騙你說:「你先辦,之後我會幫您偷偷註銷,幫個忙,替我曾個業績。」損失金額,每個月交兩支手機月租費300元。 (三)我哥哥<<< ,在網路上買筆電,最後錢匯過去,東西始終沒寄來。損失金額18000 ※還有,我家的腳踏車,莫名其妙消失了,被偷牽走了,明明鎖了兩道鎖 現在我只能說,推銷電話直接給他掛斷,不要給他留什麼面子,講道德,人家不理你 。牽涉到錢的事情,別透過電話解決,別用ATM解決,多跟別人商量。線上購物,除了貨到付款,不然要三思啊! 放在戶外的腳踏車,記得用鐵鍊綁好,在座位上擺些圖釘,不然先把輪胎漏氣,或是焊接在鐵欄杆上面,以防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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