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2.或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四年以上,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3.專長:
a. 具計畫書撰寫與企畫提案能力,並具專案執行能力。
b. 具互動程式設計撰寫與開發能力。
c. 具英文溝通與聽說寫能力。
d. 具活動規劃、資料蒐集彙整、文字撰寫能力。
4.其他:
a. 需熟悉科技藝術領域或具科技藝術展演規劃執行經驗。
b. 具資料庫維護管理與開發經驗者尤佳。
c. 需富工作熱忱與應變能力,人際溝通協調能力佳、個性主動積極,需能配合中心活動加班。
d. 其他:備汽、機車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