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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活動企劃執行人」以及「活動宣傳人員」各一名 一、工作內容:活動企劃執行及活動宣傳等相關工作 二、徵選資格: 大傳、廣電、電影、戲劇之相關科系畢業。 有媒體宣傳及影展工作一年以上或相關經驗者尤佳。 喜愛電影及周邊相關活動、抗壓及應變能力佳、主動積極且負責,並能完成上級交辦之事務,嫺熟媒體者尤佳。 三、薪資:面議 四、上班地點:本館 / 台北市 五、工作期限:100年5月6日至101年5月5日(1年1聘) 六、意者請於5月2日中午12時前將履歷表及自傳電郵至:ctfa@mail.ctfa.org.tw , 並註明應徵「活動企劃執行」或「活動宣傳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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