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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台灣原創角色藝術大賞 徵件辦法 10/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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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競賽報名方式 2011年10月31日前,於網路下載報名表填寫,連同作品(格式請參考九、交件說明)、報名費匯款資料郵寄至代收處,多件同時報名請合併費用於同一張匯款單,並自行影印存檔。 代收處: 收件地址:829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110號 東方設計學院美術工藝系 收件人: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呂文宗理事 代收 八、競賽報名與投稿: 1. 報名表格請上活動官網下載。 2. 每件作品需繳交350元報名費;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會員可享免費報名。 3. 報名包裏內請附上報名費匯款單據之正本,並請影印備份留底,報名可同時附上入會申請表並繳交會費及入會費以確認會員資格,(以繳費匯款單據為準),未於報名同時繳交會員年費及入會費者為資格無效。 九、交件說明 1. 設計師玩具角色設計圖稿,含繪製正視、側視圖。(如有配件或配飾,請於正視、側視圖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2. 角色設定之角色情境示意圖(側45度角),以此圖稿表現該角色的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 3. 角色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600字內,請參考網站範例。 4. 圖稿尺寸為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4開黑色紙版,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5. 如果已有立體作品者,請附彩照4張,每張為4x6尺寸(分為為正視、側視、情境、側45度),貼於黑色紙板上,連同其他資料寄送,照片模糊不清或無法辨識者,不予採計。 投稿裱版示意圖: (裱版第3張:張貼4*6照片,這是已具備立體作品者,才需要交的投稿資料) 十、評選概念 主辦單位將邀請學界及業界相關領域具指標性的代表,組成評審團隊,對作品進行評選。 1. 具備吸引人的格局與特質,有生命力,禁止抄襲與雷同。 2. 考慮其立體化之造形與各種製作方式和材質配合的可能性。 3. 具備獨創性與美感,並擁有鮮明人格特質與世界觀。 十一、評分標準 初審: 财 創意與美感(作品風格與原創獨特性)30% 财 主題契合(角色概念、故事與世界觀設定)30% 财 技術性應用技巧20%(設計師玩具已完成實體作品者,本項可加重積分) 财 應用延展性(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20% 決審: 财 實體後之原創強化程度30% 财 市場好感接受度30% 财 市場潛力性20% 财 主題與內容10% 财 技術性應用技巧10% 十二、獎項說明 1. CDT金獎1名,獎金10萬元,CDT原創金獎獎牌一座,一年期DAT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獎金須依法代扣相關稅金) 2. 優選9名,由廠商提供獎品各一份,CDT原創獎狀各一紙,獎牌各一座,一年期DAT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 3. 入圍10名,贊助商特別獎品各一份,CDT原創獎狀一紙。 4. 佳作30名,CDT原創獎狀一紙。 入圍以上需要製作立體件進入決選,補助製作費各2,000元,共計20名。 得獎者將可能有作品上市發行、媒體曝光的機會,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十三、費用: 1. 參賽者請於2011年9月30日前匯款報名,每件參賽作品須繳交新台幣350元報名費,具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會員身分者為免費,外籍參賽者繳交12美元。 2. 匯款資料:土地銀行-路竹分行(代號005),帳號 070-001-03272-9,戶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3. 退費:若由主辦單位單方面取消比賽,則參賽者可獲得350元退費(僅扣除手續費),其餘情況皆不予退費。 十四、資格喪失定義: 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恕不退回報名費與作品: 1. 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與繳費,作品數量與繳費金額不符,或未能於指定日前寄達作品與相關資料。 2. 作品規格或檔名格式不符大會規則。 3. 參賽作品為抄襲、雷同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作品(尚未對外授權之個人製作販賣品不在此限)。 十五、注意事項: 1. 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2. 參選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大會評審團與協會共同協議之。 3. 各類大會首獎與優選獎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智慧財產使用權兩年,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 4. 入圍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個人所有,唯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若需進行商業應用則須與創作人重新商議取得所需權利。 5.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6. 所有參賽之平面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與備份),並經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7. 凡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 8. 活動網站 ,活動內容及相關辦法之設定,將以網站最後更新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一切變更之權力。 若您對於本次比賽有任何問題,請利用線上表單與我們聯繫。 聯繫表單連結→ http://www.designer.org.tw/dat/modules/contact/ 傳真聯繫:07-3230671 電話聯繫:07-3231662(恕不受理收件與否之查詢) 電子郵件聯繫: service@designer.org.tw http://character11.designer.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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